学好新《安全生产法》 推动景区安全发展

  为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工作,11月19日,管理处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版),要求各科室、部门结合冬季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对象为景区内全体从业人员,包括外包、租赁、三山道院等人员。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已于8月31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试行。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施行是我国安全生产法治化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为推进依法治安、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新《安全生产法》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角度,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主要有十大亮点: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二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三是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四是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五是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六是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七是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八是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九是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十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安全生产工作,任重而道远,任何时刻都不能松懈。景区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精神,学好用好新安全生产法,为景区安全稳定发展铺平道路,为建设和谐、平安景区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