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景区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2日

无锡市太湖鼋头渚风景区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为丰富和提升景区旅游业态,创新经营模式,实现利益共享,我景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景区现有16处房屋资产,位于太湖鼋头渚风景区内(含太湖仙岛),地理位置优越,游客资源丰富,周边交通便利,全年举办大型活动,经营优势明显。(详见附件:2023年度招商资产一览表)

二、招商业态要求

1、经营范围:特色文创工艺品、茶饮茶点、特色餐饮、预包装食品等。

2、经营品质要求:经营项目符合景区需求,具备一定的品牌知名度或行业特色。同等条件下品牌连锁企业或高品质文化项目优先。

三、招租入住方式

1、意向竟租方可联系景区经营服务科对招商信息进行了解。

2、根据意向登记情况,经资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景区经营服务科组织进行竞标,对意向竟租方提供的竞标文件,通过综合评分的方式择优确定项目合作商户。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承租意向方的,参与竟租,得分高者签约;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承租意向方的,若竟租成功,按承租方不低于招租价的报价签约。

四、招商条件:

1、有意承租者须在本公告公布有效报名日期内,向景区经营服务科报名登记、递交资料、并交纳竞标保证金壹万元(开具收据,如未中标/投标前放弃竞标,凭收据全额无息退还)。

2、参加竞租的主体资格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甲方认可之经营主体,且前述经营主体的经营证照须在有效期范围内。

(2)具有有效的商标注册文件、授权文件,产品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等各项经营所需的资质、资料。

(3)具有良好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三年内无重大经营违法、违规、失信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能力、服务水平、经营业绩。

(5)与本公司未有任何债权债务及合同纠纷。

3、竞租方基本要求:

(1)不得擅自改变承租物业的经营范围;

(2)不得将承租的物业擅自转租、分租;

(3)不得将承租的物业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4)不得将承租的物业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

(5)不得利用承租的物业进行违法活动;

(6)不接受联合竞租,不得转租或分租;

4、一家单位至多竞标三个标的。

5、本次招商合同期限为一年,对于品牌加盟店、品质较好的项目优先考虑,租期可适当放宽。

五、招商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24日

2、报名表领取、报名资料递交地址:太湖鼋头渚风景区管理处经营服务科

咨询电话:0510—85553226

联系人:丁女士、金女士

六、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无锡市太湖鼋头渚风景区管理处
 2023
年2月12日


  附件:2023年度招商资产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