鼋头渚景区2020年樱花文创集市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7日

为进一步丰富鼋头渚景区樱花节活动内容,挖掘景区旅游资源,打造鼋头渚文创品牌。结合樱花花事主题,推出2020年“樱花文创集市”。现将招商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时间:

2020年3月7日至2020年4月6日(待定)

二、项目内容:

1、经营区域:无锡市太湖鼋头渚风景区内江南兰苑对面A区停车场指定区域(待定)。

2、经营方式:为更好的集中展示樱花特色文创产品,“樱花文创集市”以花车的形式展陈销售,现场氛围布置和基础设施、服装配置等,由景区统一设计采购并按成本价提供给商户,共设花车6辆。

3、经营产品:樱花特色文创工艺品,对饮食餐饮类产品实行准入限制。

三、招商要求:

(一)樱花文创集市采用“一车一品”的花车形式经营,共设6辆花车,统一租金。

(二)资格审查: 2020年1月14日前,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需提供以下资料,送达鼋头渚景区经营服务科,便于景区对产品进行审查:  

1、经营意向产品,包括产品图片、品种类别、销售价格等;  

2、投标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参与者提供营业执照和复印件;

3、参加此类文创集市的相关文字或图片资料。

若投标单位和个人递送资料不齐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视为审查不通过,不接受意向书提交。

(三)意向提交:通过产品审查的单位或个人,需缴纳竞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仟圆整,按要求填好意向书,于2020年1月17日13时前送达景区管理处经营服务科,逾期将视为自行放弃。

(四)项目评选:“樱花文创集市”项目招商小组于2020年1月20日—1月23日期间组织评选,根据商户的意向书及报送产品资料等集中评定确认。

(五)合同签订及费用支付:中标单位或个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与景区签订合同,并全额交纳租金。在正式营业前进场时,支付管理保证金。

如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自动放弃的,所缴纳的保证金作违约处理。未中标单位缴纳的竞标保证金将于招商工作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其他说明:

活动期间,景区将对樱花文创集市项目落实现场监管,包括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方面。 其他未尽事宜,由景区与招商单位和个人协商确定。

有意向合作的单位,请于2019年12月31日13点前,提交相关资料至无锡市太湖鼋头渚风景区管理处经营服务科,进行资格审核。

联系人:丁女士、陈女士、金女士,咨询电话:0510-85553226

 

无锡太湖鼋头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