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太湖鼋头渚风景区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为进一步提升游览服务品质,完善景区旅游服务内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租赁标的共有20处,总建筑面积约849.8平方米位于无锡市太湖鼋头渚风景区内(含太湖仙岛),地理位置优越。(详见附件:2021年度招商租赁一览表)
2、经营范围:特色旅游纪念品、创意工艺品、风味小吃、饮料冷饮、休闲食品、包装食品等。承租人对租赁标的无新的经营设想、新的替代项目,则默认为认可房屋或场地的原定租赁范围,具体经营范围以最终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二、招商方式及要求:
1、有意承租者须在本方案公布有效报名日期内,向景区经营服务科递交投标资料并交纳意向保证金。
2、本次招商,实行有底价公开竞标,通过投标人运营能力及管理水平、投标报价、经营设想合理性可行性、经营产品品质水平及投标人A级景区诚信经营记录等因素综合评价,分值最高者竞得。
3、租期设定以招商公告形式公示,将结合承租人投资、相关方案、品质提升等综合因素确认,租期以最终合同签订内容为准;对于品牌加盟店、品质较好的项目优先考虑;对于曾在景区诚信经营的商户,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竞得者需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交纳租金和保证金,并与景区管理处签订租赁协议取得房屋使用经营权。租赁期满后退还保证金;租赁期内若拖欠水、电及卫生管理等费用或损坏房屋(包括外观),其所涉及的费用均从保证金内扣除。竞标未得者,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意向保证金。
三、租赁经营规则:
1、承租者必须按照景区商业区域划分进行招租,在指定的范围内根据确定的经营服务项目进行装修、经营,不得转租。装修要求在1个月内完成,到期按时开业;
2、为保持房屋建筑传统风貌,房屋外观不容许改变。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按原状修复;不予修复的,无偿收回承租权;
3、商铺内部装修由承租方负责,设计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批准,室外牌匾、旗幡在景区统一指导下按指定规格、式样、色彩设计制作;
4、商户店名、从业人员服饰,按照行业特点统筹设定;
5、水、电及卫生管理等费用,按规定另外征收;
6、承租者必须依法办理各项营业手续。实行门前 “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整洁、包设施),禁止私搭乱建。
四、招商时间:
1、提交意向资料:2021年2月1日—2021年2月7日16:00。 凡有意向者,可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凭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并携带商业计划书、商品照片及定价、品牌宣传册、店铺设计方案等资料,现场咨询。
2、提交竞标材料:2021年2月8日—2021年2月9日 14:00
3、开标确认: 2021年 2月10日(暂定)
咨询报名地址:太湖鼋头渚风景区管理处经营服务科
咨询电话:0510—85553226
联系人:丁女士、金女士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湖鼋头渚风景区管理处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