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采购及领发流程图
流程控制
1、供货商的选择:以产品质量、价格市场接受度为重要选择依据,注重供货商的资质、诚信度、服务质量。认真筛选,严格考察,按级别审核批准。
2、约货:经营服务科约货时,应明确规格质量、数量;掌握时间提前量。
3、验收:供货中心负责商品验收,查核送货单是否与约货要求相符,认真检验规格、质量、数量、价格以及保质期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退换货: 验收中不符合要求的商品,当场退回或向供货商提出更换合格商品。
5、保管:库存商品分区存放,建立保管台帐、商品类别标签;进出库办理领发手续;定期查库,及时提出补货请求;查库中发现质量有瑕疵的商品放入待退区。
6、结算:核对三联送货单,三联相符后确认应结算额度,供货商开具有效发票,财务科核对同意付款手续后付款。
商品采购与领发制度
为加强对商品采购领发的管理,规范商品采购领发行为,防范商品采购领发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仓库管理配套制度》要求,结合景区商品采购领发的特殊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经营服务科作为商品采购领发工作的管理监督主体,应加强对商品采购领发的监督管理。并根据景区管理处的管理要求,及时完善并修正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经营服务科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初步确定商品供货商,由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经营服务科与商品供货商签订正式供货合同,并送供货中心备案。
第三条 大宗商品由供货中心根据库存情况向经营服务科预约进货,休闲食品由部门经理根据各网点提交的订货清单向经营服务科预约进货,经营服务科根据约货情况向商品供货商提出采购要求和送货时间,并将与供货商约定的送货时间告之供货中心和部门经理。
第四条 采购的大宗商品经供货中心核对、验收并签字入库,各网点根据销售情况领货,供货中心开具相应出库单。而休闲食品在供货中心核对、验收后,由供货中心开具出库单直接分送各网点,各网点需对所领休闲食品二次验收。对不合格商品根据《仓库管理配套制度》相关制度,立即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
第五条 商品采购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商品采购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和经济损失。
(二)商品采购未经审核或超越授权审核,可能因舞弊和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商品采购依据不充分、不合理,可能导致资产损失和资源浪费。
(四)商品采购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五)商品验收程序不规范,可能造成账实不符或资产损失。
第六条 确保办理商品采购业务的岗位不相容,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商品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应包括:
(一)供应商的选择与审批。
(二)请购与审批。
(三)采购、验收与相关记录。
(四)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第七条 部门经理将大宗商品和休闲食品的出库凭证上交经营服务科整理汇总,由经营服务科根据送货情况、出库凭证与供货商核对金额后开具发票。
第八条 对开具的发票由部门经理、经营服务科科长、分管领导逐级审核签字,财务科根据按规定签字后的发票、送货单和收货单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