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核价流程图
商品核价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商品核价的管理,规范商品核价行为,防范商品核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相关法规要求,结合景区商品经营的特殊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经营服务科作为景区商品核价的管理主体和责任科室,应加强对商品核价的管理。并根据景区管理处的管理要求,及时完善并修正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经营服务科根据供货商合同供货价格,确定商品的毛利率。
第三条 商品经营部负责人根据经营服务科核定的商品毛利率,核算商品零售价并报科室审批。经审批同意,经营服务科通知供货中心核定的商品零售价,并对核定的商品价格备案。
第四条 供货中心必须根据经营服务科通知的商品价格,开具领货单。
第五条 商品经营部销售网点必须根据供货中心出具的领货单所标明的零售价,销售对应商品。